陸女 兩姐妹假結婚來台遭查獲

【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】家住臺南市北區69歲葉姓男子,為貪求2萬元人民幣報酬,於民國101年5月初志願充當人頭,和中國大陸福建省50歲[阿琴]女子假結婚,孰料阿琴來臺後在外流連忘返,葉男不甘對伊百般照顧卻是「真心換絕情」,日前主動向移民署臺南市第一專勤隊到案自首假結婚,經通知阿琴到案說明過濾清查,另案發現阿琴嚐到甜頭後,竟媒介自己親妹妹與國人假結婚,全案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嫌,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。

移民署臺南市第一專勤隊隊長黃俊芳指出,葉男在大陸福建與大陸女子[阿琴]辦理假結婚來臺後,為躲避專勤隊日後查察婚姻同居共住狀況,兩人同在一屋簷下但分床睡一段時日,惟葉男假戲真做竟愛上阿琴,對渠諸多照料百般呵護。

但落花有意流水無情,阿琴認為當初協議是假結婚還講什麼真感情,且自覺葉男假老公的階段性目的已達成就該功成身退,不願再受這段婚姻拘束。102年初,阿琴不告而別,除離家前往彰化從事按摩工作外,並因按摩工作收入頗豐,竟將歪念動到自己親妹妹[阿蓮]身上,一再以電話央求葉男找朋友充當假結婚人頭老公。

葉男雖覺遭利用,但為了不讓阿琴不開心,以新臺幣6萬元前金加後謝,找了家住臺南市南區58歲机姓男子當假結婚人頭。專勤隊於103年9月初受理机男申請大陸籍配偶阿蓮來臺團聚申請案時,承案移民官直覺有假結婚之虞,但苦無直接證據證明,之後阿琴故態復萌將葉男用完即丟不理不睬,葉男不甘心二度遭阿琴利用,憤而向專勤隊自首假結婚,並適時提供机男與阿蓮假結婚證據,讓專勤隊得以將阿蓮阻絕於境外。

黃隊長進一步說明,本案葉男雖然自首假結婚及媒介假結婚犯行,法律上固然得以減輕其刑,然因一片真心對待阿琴,想假戲真做找來人生的第二春,換來絕情相向,其內心之創傷短期將難以平復。黃隊長呼籲有心嫁娶大陸或外籍配偶國人:「要以真心交往來做感情的基礎,婚姻才能長長久久;婚姻若有虛假、買賣或其他目的,必然會成為幻影」。(自立晚報2014/12/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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