鳳山樂器行命案 一審人妻與小王判無期
2015年05月29日 11:21 曹明正
    
鳳山樂器行命案 一審人妻與小王判無期

發生去年1月高雄鳳山樂器行命案,高雄地院認定人妻楊宜綾與先生感情失和,偕「小王」徐方偉殺害親夫,徐嫌為助楊女脫罪,審理時還辯稱與死者是男男戀,審酌兩人非無矯治、教化可能,依殺人罪均處無期徒刑,可上訴。

去年1月24日鳳山青年路詠韻樂器行36歲老闆徐世衡全裸陳屍5樓浴室,口塞內褲、手腳被以膠帶綑綁,左耳撕裂幾乎掉下來,徐妻楊宜綾當時供稱遭歹徒闖入強盜,但最後被查出以FM2下藥,涉與情夫英文老師徐方偉共同殺人。

徐嫌偵訊時說,死者向他借60萬元週轉,後來欲以辦性愛趴每次1萬元抵債,當晚他男扮女裝變裝赴約,發現說好的3P女主角,竟只有楊女,死者又提高價碼到1萬5000元,一時氣憤失手殺人,楊女則說他不曉得歹徒就是徐嫌。

檢警抽絲剝繭發現,命案前幾天,楊女曾以手機上網搜尋「浴缸」、「溺水」、「FM2」等關鍵字,但法院審理時她辯稱,丈夫喜歡約翰藍儂、惠妮休士頓等名人死因,上音樂課時會講到,她是當時上網查到,於是點進去看。

徐嫌另在法院改口,與死者其實是男男戀,並說對方家裡掛有彩虹旗,他為示愛還送了印有Line熊大與兔兔的馬克杯給對方。不過法官認為,他與死者認識不深,死者甚至曾因楊女與他過從甚密爭吵,說詞顯然是替女方開脫。

法院相信,曾有一段婚姻的楊女與死者結婚後,因感情失和,又知丈夫外遇,找上徐嫌訴苦。而徐嫌所說性愛趴與欠債60萬元均無法證明為真,楊女上網搜尋「浴缸」、「溺水」,卻不直接搜尋惠妮休斯頓,理由也太牽強。

檢察官對兩人具體求死,雄院認為死者死狀痛苦,家屬喪失至親,兇手又是枕邊人,無疑雙重打擊,徐嫌為助楊女脫罪還歪曲事實,但審酌兩人都無前科,惡性未達與世永久隔離必要,依殺人罪均處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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