裸照傳男友被散播 少女羞憤提告 
2015年08月05日12:10

桃園一名謝姓男子(21歲)去年10月初將15歲女友傳給他的7張裸照,用LINE軟體傳給李姓少女(14歲)觀看;因李女和王姓少女(14歲,另由少年法庭審理中)互有對方通訊軟體之帳號密碼,王女看到後就將裸照提供他人觀覽,事後被害人輾轉得知自己的裸照被散播觀看,羞憤地報警究辦,桃園地檢署今依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將謝男起訴。(突發中心張沛森/桃園報導)

arrow
arrow

    徵信達人-李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