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利用異性緣詐財 男詐騙73萬
2015年08月12日12:17

台中一名41歲林姓男子2年前結識另名彭姓女子,見彭女對他有好感,先騙她集資放款賺利息,謊稱兩周可獲7000元利息,遊說彭女匯款3萬元參與投資,事後又稱南投有一塊地,轉賣可獲高利潤,要求彭女匯款70萬元投資,後經彭女催討本息,林男交付面額50萬元支票又跳票,彭女才驚覺受騙。台中地院今依詐欺罪判林男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8萬元。
 
林男數年前透過友人結識彭女後,透過手機LINE傳訊息給彭女,告知有高利息投資,彭女於是匯款3萬。接著,同月27日,林男又用LINE聯繫彭女,假稱南投竹山鎮有塊土地,買進再轉售可獲高利,可惜資金不足,若是彭女願意借錢,未來賣地有賺就六四分。
 
彭女同意借款,陸續匯款70萬元給林男,其中的21萬元還是她用自己的車子融資借來的。詎料,匯款之後,林男不再聯繫她,也沒有給她看過他所說的土地所有權狀。彭女多次催討,林男交給她一張面額50萬元支票,但也跳票,彭女見他一再推諉,始知受騙提告。
 
林男到案後,坦承沒有高利息投資,而雖曾洽談土地買賣一事,但也早已破局,林男將所借來的錢挪去他用。法官認為,林男不循正當途徑賺錢,反而利用彭女對他的信任而騙取財物,至今雙方仍未,依法判刑。(鄧玉瑩/台中報導)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社會新聞 詐騙
    全站熱搜

    徵信達人-李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