帶小三出國怕抓包 竄改護照遭法辦
2014年12月26日 17:41
劉宥廷


61歲陳姓商人5年前帶小三出國嘿皮,但深怕護照上出入境日期露餡被家人抓包,竟將2009年的「9」竄改成「8」,讓家人誤以為是2008年一同出國戳記;未料,他今年要搭機赴港時,被查驗人員發現異樣,依偽造文書罪送辦,高雄地檢署審酌陳認錯,26日將他緩起訴。

據了解,陳姓商人在2009年3月10日至13日突失蹤失聯,家人遍尋不著、心中焦急,陳男在3天後現蹤,家人質問去了哪裡?陳為隱藏帶小三去韓國旅遊事實,謊稱心情不好,和友人四處散心。

而陳男發現雖可口頭隱埋事實,但護照上有蓋移民署查驗出入境日期的印文,怕謊言被戳破,乾脆竄改護照上日期;他將「出境MAR 10.2009」、「入境MAR 13.2009」中的「9」塗改為「8」,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。

直到今年9月11日,陳男從高雄小港機場欲搭機前往香港,移民署官員在翻閱其護照時,察覺護照上的日期有塗改痕跡,隨即用電腦調閱陳的出入境資料,確認當年出入境得日期不符,當下查扣護照並將他依法送辦。

陳向檢方坦承犯行,是為圓謊才把歪腦筋動到護照上,檢察官考量他坦承犯行,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,並接受法治教育1場;所幸獲得緩起訴也不用被罰款,要不為了小三做傻事,真是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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