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性侵翹家女 兒竟同房打LOL 但真相是...
2015年04月20日13:15

彰化縣竹塘鄉31歲邱姓男子(31歲),兩年前晚間參加完朋友生日餐會後,在回家途中發現一名17歲翹家少女在路邊哭泣,他假好心將少女載回自己家,卻趁機性侵,少女事後趁機逃出向男友求救並報警提告,邱男為脫罪,將一雙就讀國小的兒女傳到法庭作證,邱男兒子向法官供稱,案發時在父親房間打《英雄聯盟LOL》,但台中高分院查出,邱男兒子的帳號是在案發後再申請的,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判邱男6年徒刑。

2013年7月25日晚間9時許,邱男參加完朋友生日餐會,並載2友人返家途中,在彰化竹塘鄉慈航宮附近見一名17歲翹家少女在路旁哭泣,少女稱她原本翹家住在男友家,因父親帶著警察到男友家找她,男友的友人於是載她到慈航宮躲避,但她因獨自一人害怕,不知該如何是好。

邱男於是假好心將少女載回自己家,讓她在自已臥房休息,當時邱男一對就讀國小的兒女正在邱男臥房內,邱男要兒女去幫他拿啤酒,邱男邀少女共飲,但少女不喝,邱男於是獨自飲酒,等兒女回房後,便鎖上門性侵少女。
 
少女慘遭蹂躪後,想要逃離邱家,於是假借要上廁所,但邱男緊跟在門外守候,少女見無法逃離,於是躲在廁所裡發簡訊「快救我」向男友求救。男友回「附近有什麼?為何不能打電話。」少女回「不知道,很多養雞的。」隨後少女又回到邱男臥房。

凌晨時,少女再稱要上廁所,邱男見少女沒拿外套,認為她不會逃於是未再緊跟,少女見狀趕緊趁機逃出門,跑到附近的保安宮,少女男友循線找到她後,將她帶到友人住處洗澡後報警。

邱男到案否認性侵少女,並辯稱有載少女去附近派出所,但少女拒絕下車,他只好載少女回家,且家中一對兒女在房間上網玩電腦,他不可能非禮少女。
 
邱男的兒子也出庭證稱,少女指控的案發時間,他正在父親房間打《LOL》,但他不知父親在做什麼。但法官調閱兒子《LOL》的帳號卻發現,案發當晚兒子的帳號並無登入紀錄,且帳號是在案發後才申請設立的,顯然兒子的說詞是在維護父親,並不可採。

法官認為,案發後雖未在少女身上採集到邱男DNA等相關證據,但少女供詞始終一致,且能指認邱男四肢有刺青等特徵,加上邱男何時送友人們返家的供詞,也有邱男友人供述不合,故判邱男有罪。(鄧玉瑩/台中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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