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穿肚兜接客 遇警臨檢按摩妹竟說....
2015年04月23日19:37

葉姓嫖客前年7月到鶯歌一家休閒會館和張姓越南女子性交易,警員突然上門臨檢,全身僅穿紅色肚兜的張女立即推開葉男,跑進廁所,沖掉用過保險套,還辯稱自己是按摩師,卻遭葉男指姦,葉男得知遭控性侵,怒告張女誣告。新北地院考量警方在案發現場遍尋不著張女內衣褲,且張女若真遭性侵,為何不向警方求救,還躲進廁所,認定張女誣告,判處5月,不可易科罰金。
 
判決指出,葉姓工人(32歲)前年7月17日晚間,風聞鶯歌區鶯桃路某休閒會館「不錯玩」,找了鍾姓同事一起「輕鬆一下」,於是和會館內僅穿紅色透明肚兜、超短迷你裙,沒穿內衣褲的張姓女子(29歲),談妥2千元性交易。
 
葉、張剛完事,店内就有女子大喊「快跑」,張女於是連忙推開葉男,拿著用過的保險套,跑進廁所,警員雖一箭步擋住不讓張女關門,但混亂間張女跌倒,並趁機沖走保險套,結果警方在現場遍尋不到張女內褲,問張女為何不穿胸罩,張女竟稱:「過敏,不能穿!」
 
張女警詢時供稱,她是按摩師,因葉男在按摩時一直不趴好,不斷摸她,還強拉其手要嘿咻,她因而慘遭葉男強壓,脫去內褲,用手指性侵,葉男還自喊很舒服,她遭摀嘴而無法喊救命。葉男得知被告性侵喊冤稱,是張女自脫迷你裙,嘿咻過程他叫出聲,張女還要他小聲點,氣得反告張女誣告。
 
由於警方蒐證錄影拍下,張女一開始就衝入廁所躲藏,臨檢現場,也只見張女翹著腳、用手撐頭、撥髮,更不時拍打自己臀部,一臉不耐煩,法官因此認為,若張女真遭性侵,為何第一時間未向警方求助。

此外張女若真僅是按摩師,何須僅穿衣不蔽體的紅色肚兜,且現場遍尋不著內衣褲,加上現場擺放4張按摩床,僅用布簾區隔,法官認為很難想像葉男會在公開場合性侵,而張女還不呼救,因此認定張女誣告並判刑。(孫友廉/新北報導)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社會新聞 性交易
    全站熱搜

    徵信達人-李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