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拍陌生女裙底 男大生:壓力大
2015年07月13日12:45

有性騷擾前科的程姓男大生,今年4月間,在捷運站搭乘手扶梯上樓時,以手機偷拍前方女子裙底,因「手抖」不慎碰觸被害人大腿,當場被「活逮」,程男犯後承認偷拍,並稱因負擔學業與工作雙重壓力,為了紓壓才偷拍,台北地院認定程男犯行,今依妨害秘密罪判他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可上訴。
 
程姓男大生(24歲)被控於今年4月2日下午,在台北捷運科技大樓站內搭手扶梯上樓時,緊貼前方穿雪紡紗短裙女子,並以手機偷拍裙底風光,未料「手抖」不慎碰到對方大腿,遭被害女子控告妨害秘密、性騷擾。
 
檢警勘查程男手機,發現裡頭儲存數10張裙底偷拍影像,但沒找到被害人的照片,因程男坦承偷拍,被抓包後當場刪掉照片,且程男因手機沒拿穩碰觸被害人女子大腿,不夠程性騷擾,檢方僅依妨害秘密罪起訴程男。
 
法官認為,程男有性騷擾前科,但他坦承偷拍並解釋是因無法承受課業與工作雙重壓力,為紓解而偷拍,審酌程男已寫悔過書,但未與被害人和解,因此依妨害秘密罪判程男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可上訴。(張欽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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