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車糾紛碎念 女騎士竟被載到超商性侵
2015年07月13日12:33

台中一名25歲陳姓男子前年間深夜騎機車與另名女騎士差點擦撞,陳男不滿女騎士嘴裡碎念,調頭攔截擋住女騎士去路並拔掉她的機車鑰匙,再逼女騎士上他的車,否則「拔光你衣服!」女騎士擔心安危被迫上車,不料竟被載到附近高鐵橋下逼口交,再載到附近超商女廁性侵。台中高分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3年4月徒刑。
 
判決指出,2013年7月24日凌晨1時許,陳男騎機車行經台中市西屯路要左轉福康路時,見被害女騎士從對向車道疾駛而來,陳男閃避讓她先過,但見女騎士仍嘴中唸唸有詞,心生不悅,隨即調頭將女騎士攔截下來,拔走她的機車鑰匙。
 
陳男恫嚇稱:「你不上我車,我就不還你鑰匙,還你也沒關係,但是要拔光你衣服,讓你脫光回家。」女騎士因對當地環境不熟悉、身上沒手機、附近偏僻無法求救,擔心受害,只好上陳男的車,沒想到陳男載女騎士到公里外的高鐵橋下,又恫嚇:「不幫我口交,就找我朋友過來一起強暴你。」逼女幫他口交得逞。
 
過程中,陳男一時腹痛,又載女騎士到附近超商女廁,逼口交再性侵,事後才載女騎士回機車停放處讓她離去。陳男雖辯稱當時喝酒一時衝動,且與對方達成30萬元民事和解,請求緩刑,但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不符合緩刑要件,今仍判他3年4月徒刑。仍可上訴。(鄧玉瑩/台中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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