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梯之狼保釋 竟將狼爪伸向妹妹
2015年07月22日15:06

新竹1名25歲的謝姓大學生,4年前連續兩度夜半尾隨妙齡女上樓,並於電梯加以猥褻強逼口交,加害2女,2012年落網後遭押7個月,當年9月底交保。未料死性不改,竟趁照顧6歲妹妹之際伸狼爪,還以「要生氣了」、「不喜歡你了」要脅同父異母的小妹,不顧妹妹拒絕反對,用手隔著褲子,1天摸女童下體三次。
 
女童事後有跟媽媽說遭到大哥摸下體,其母要求女童不要再跟他玩耍,避免再遭害。女童上小學1年級時,上課亂塗鴨,結果竟畫了1個女人,赤裸的身體,清楚畫出女性的乳房及生殖器。經老師覺得詭異詢問下,才驚覺女童受害,並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及警方處理。
 
謝男則表示,他跟女童玩耍時不小心碰到下體1次,也有跟她道歉,沒有強制猥褻。他狡辯說「3次真的太誇張了,只有一次是不小心的,何況他再怎麼不好,也絕不會對妹妹做出這種事。他甚至推稱,可能在家看A片時,女童也有看到。
 
女童作證表示,哥哥親我時,會把嘴巴嘟起來,他嘴巴很臭,沒有親到我,他騙說要幫我按摩,然後就摸尿尿的地方。當時有跟他說,但哥哥說他要生氣了,不喜歡我了,哥哥騙我按摩3次,還叫我不要跟爸爸、媽媽說。
 
而媽媽也證稱,當時女兒說遭哥哥摸下體時,就有跟丈夫說,並趕快保護女兒,由於一個是女兒,一個是兒子,不想告他,只要保護女兒就好了。
 
法官認,7、8歲的女童作證時,心智單純,不像有精心設計事實,捏造謊言,且她過程描述巨細靡遺,不浮誇,且同父異母與女兒供詞一致。加上,學校老師也表示,當時女童畫了1張標示性器官女子,就覺得不可思議,經細問才得知她5歲遭哥哥猥褻,因此認定謝男犯行。
 
合議庭認,謝男曾多次持凶器侵入住宅性侵女性,雖被羈押交保後,不知警惕,照顧幼妹,還強制猥褻得逞,戕害女童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,也違反人倫,造成家人困擾,且犯後飾詞狡辯,無悔意,因此依3次強制猥褻罪判3年4個月。(突發中心楊勝裕/新竹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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