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奇心作祟 男竟到警局廁所偷看....
2015年07月22日12:44

宋姓男子因於去年底毆打鄰居羅姓男子,今年4月間遭檢察官依傷害罪起訴,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,沒想到受傷的羅男偶然到派出所領取文件時,在警員桌上看到要送達給宋男的司法文書,起了好奇心,想知道信件裡頭裝的是什麼,因而趁警員不注意,偷拿信件到廁所拆開偷看,被警員抓包,當場被依竊盜罪法辦,台北地檢署今依竊盜罪將羅男起訴。
 
檢方調查,宋男和羅男因有宿怨,2人去年底在新北市新店區住處附近的停車場起衝突,宋男憤而徒手毆打羅男頭部10多下,今年4月間宋男被依傷害罪起訴,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北檢依法將簡易判決處刑書寄給宋男,卻因他不在家,郵務人員改將書類寄存在新店分局龜山派出所。
 
羅男4月15日晚上,因有要事恰巧到龜山派出所,意外看到收件者為宋男的司法文書,放在警員辦公桌上,因而起了好奇心,伸手想拿起查看,遭丁姓警員制止。這時剛好派出所值班台電話響起,丁姓警員前往接聽電話,羅男乘機偷拿文件,隨即溜到廁所拆開偷看,發現裡頭原來是宋男的簡易判決處刑書。
 
丁姓警員講完電話,發現桌上要送達給宋男的信件憑空消失,且羅男已溜進廁所,趕緊到廁所外敲門,要求羅男交出信件,男見無從抵賴,才走出廁所坦承偷看宋男的信件。
 
雖宋男事後向檢察官表明,無意追究羅男偷看信件的罪責,但羅男仍因在警局內偷信,遭檢方依竊盜罪起訴。(賴又嘉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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