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妻護墊驗出「小王精子」 偷吃露餡
2015年08月04日17:21

已婚的鄭姓女子去年11月一早出門,開車外出跟國中賴姓男同學偷情,傍晚才回家,早就起疑心的鄭夫跑去調閱行車紀錄器檔案,發現妻子跟賴男講電話時提及「你剛有東西掉在床上」,當天也從垃圾桶撿走妻子換下來護墊,並在護墊上驗到賴男精子細胞和DNA,新北地院今依通姦罪判處賴男3月徒刑,可用9萬元易科罰金。
 
判決指出,現居桃園的鄭姓女子(38歲)雖已婚,但仍跟國中賴姓男同學(38歲)密切聯繫。由於鄭女的手機熱線不斷,引起丈夫追問,女子卻不講是誰,令丈夫懷疑她和賴男有一腿。

去年11月,鄭女上午就開車出門,直到傍晚才回家,鄭男私下去察看行車紀錄器檔案,赫然聽到鄭女邊開車邊講電話時提及:「你剛有東西掉在床上」等語,認定妻子有外出偷情,當晚便從垃圾桶撿走妻子用過丟棄的護墊,報警提告通姦。

鄭女、賴男雖辯稱當天有見面,但否認發生性行為,不過護墊經送驗後,的確驗出含有賴男精液及DNA,兩人遭檢方起訴,但法院開庭時,鄭夫對鄭女撤告而公訴不受理。(孫友廉/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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