偕友輪姦前女友 判7年10月
2015年08月24日 18:30 陳螢萱

新北市19歲耿姓男子與16歲女友「小麗」先前同住於游姓友人家中,但去年因房租與家事分配問題,游男對小麗心生不滿,耿男也因此與小麗感情生變,小麗遂搬離游男家。後耿男以商談分手與房租為由,叫小麗來游男家。不料小麗到其住處後,竟遭耿男與游男輪姦。新北地院審結後判處耿男7年10月、游男7年8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
法官認為,兩人在審理期間雖均坦承性侵小麗,但卻互相指責是對方提議慫恿,自己只是附和,未見犯後有任何悔意,新北地院審結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刑。(中時即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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