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扳女住戶雙腳性侵 色管理員重判8年
2015年08月24日12:13

花蓮1名年約50多歲鐘姓大樓管理員,去年5月間見大樓1位長相豐腴的女子頗具姿色,竟趁該女子叫送水員進屋時,搭乘大樓另台電梯尾隨入屋,將1000元塞入女子內衣,然後強行將女子壓住脫去衣褲性侵得逞,鍾男事後在女子內衣射精,又丟下1000元給女子,被害女子事後將遭遇告訴男友並提告,花蓮地院日前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鍾男有期徒刑8年。
 
檢警調查,這起花蓮市某大樓住戶遭性侵案是發生在去年5月15日上午,住戶被害女子當時請人外送水至其住處,因而至大樓管理員室等候並與鍾姓管理員聊天,鍾男乘機將手放在身著長褲之女子腿上,見女子未有強烈反應。送水人員到達後,女子與送水人員搭乘電梯上樓時,鍾男即搭乘另部電梯上樓。
 
送水人員離開後,鍾男見女子返回其住處屋內尚未及關上大門之際,即尾隨進入屋內並關上大門,先以雙手環抱女子對她強吻,並將1000元塞入女子內衣內,而伸手撫摸女子之胸部及下體,被害女子將1000元取出要還給鍾男時,鍾又將該1000元塞入女子內衣裡,並將女子強行拉進該屋內某間客房後,將房門關上反鎖,強行脫下女子外褲及內褲,並脫去自己全身衣服後,強行將女子雙腳扳開,以雙手壓住女子之胸口及以身體壓制女子身體,以強暴方式強制性交得逞。
 
半小時候鍾男完事並射精在女子內衣上,穿上其衣褲後(內衣未穿上亦未帶走),又取出1000元丟在女子腿上離去。被害女子事後告知男友並報警。法官審理時,鍾男稱與女子認識,女子有幫他打手槍,還說有給錢,2人是性交易,還稱女子身體比他壯碩,力氣大可以把他推開不可能強暴她。
 
但法官調查發現女子只是比較豐腴,鍾男身高170公分,體重85公斤比女子還壯碩,確實能將女子壓制,鍾男矢口否認性侵,還說大樓住戶多,女子大可呼救,但被害女子說,當時她被強壓制住根本無法呼救,且事後將錢歸還給鍾男,她有男友不是隨便的女人,因此認定是性侵案。
 
鍾男曾任花蓮自強外獄監管理員,因有詐欺前科,又犯下該起性侵案,遭到花蓮地院加重其刑重判8年。全案仍可上訴。(突發中心李光濱/花蓮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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