賤男強索分手砲 害女情緒崩潰自殘
2015年07月11日14:11

新竹縣1名鍾姓男子(28歲)經營色情護膚店為業,與1名32歲獨自扶養兒女的蔡女相戀成為情侶,不過鍾男脾氣暴躁,經常動粗,令蔡女去年10月中旬提出分手請求。

鍾男懷疑蔡女劈腿,去年10月底企圖挽回感情,但卻發生爭吵。鍾仗力大強搶蔡女手機,拉扯間造成受傷。鍾做勢撥電話給情敵,並要求他出面談判,蔡女擔憂新歡出面恐出事,不斷求鍾停手。

鍾男恫嚇蔡女:「如果跟我來一下(嘿咻),我就不會找別人麻煩,如果不聽的話,就要砸你的車,找你的小孩,只要最後一砲,就再也不會騷擾了。」鍾隨即將蔡女強壓在地,性侵得逞。

鍾男得手即揚長離去,蔡女致電給好友王女求援,聲淚俱下控訴遭霸王硬上弓。其友人聞訊趕赴安慰蔡女,發現其手腕已割數刀,血流不斷,王女鼓勵她報警,未來交由司法審判,讓鍾男嚐到苦頭。

鍾男在偵訊中坦承在蔡女租屋處打傷她,也有跟她發生性行為,不過他表示,當天跟她有吵架,也有扭打,他還跟檢警面不改色的說「當時跟女友說若你愛他,就跟他去呀!」兩人就坐下好好說,她還表示仍喜歡他,接下來就自然的炒飯了,他沒強迫。

王女證稱,當天蔡女沒赴約一起吃午餐,打了10多通電話給蔡女都沒人接,後來怕她出事就跟另名朋友去她家看,結果就看她躲在廚房哭腫雙眼,手腕還有割腕流血傷痕。

檢方認,由於被害人指證歷歷,且身上又有瘀青傷,在被害人內褲採到鍾男DNA,加上證人目擊被害人自殘及心理反應,認鍾嫌涉嫌傷害及強制性交罪嫌,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。(突發中心楊勝裕/新竹報導)

arrow
arrow

    徵信達人-李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